品牌的命名和設計,是構成企業形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,對企業的經營效果有直接關系。一個好的品牌,包含著豐富的想象力,給人以美的享受,使人過目不忘,給品牌使用者帶來競爭優勢,促進產品銷售;反之,一個不理想的品牌,使人覺得俗氣,不愿多顧,過后就忘,甚至令人生厭,會給品牌所有者帶來商品滯銷之苦。因而,正確地認識品牌及其作用,合理地設計和利用品牌,是企業產品競爭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。 http://www.88870001.com
在品牌設計過程中,一般應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:
1、 簡潔醒目,清晰可辨
來自心理學家的一項調查分析結果表明;從人們接收到外界信息中,83%的印象通過眼睛,11%借助聽覺,3.5%依賴觸摸,其余的源于味覺和嗅覺。于此,為了便于消費者認知和記憶,品牌設計的首要原則就是簡潔醒目,清晰可辨,使品牌能在一瞬間吸引消費者的注意。適應這個要求,不宜把過長的和難以識別的字符串作為品牌名稱, 冗長、復雜、令消費者難以理解的品牌名稱不容易記憶,也不宜將呆板、缺乏特色感的符號、顏色、圖案作為品牌標志。
2、新穎別致,暗示屬性
品牌設計應力求構思新穎,造型美觀,既要有鮮明的特點,與競爭品牌有明顯的區別,又要切實反映出企業或產品的特征,暗示產品的優良屬性。Procter and Gamble(P&G)公司生產的一種去頭皮屑的洗發劑,采用Head and Shoulders(其英文單詞意為頭和肩) 的品牌名稱,讓人聯想豐富,寓意深刻,其中文品牌名稱為“海飛絲”,讓人聯想到平滑而飛揚的秀發,可謂構思奇特而巧妙。中美合資生產的“強生牌”JOHNSON是兒童護膚用品的品牌名稱,“強生”二字表示兒童使用“強生”護膚品后可以茁壯成長。
3、容易發音,利于通用
心理學研究表明:人們的注意力很難同時容納五個以上的要素。根據這一原理,品牌名稱的設計要力求簡短,容易發音。如可口可樂(Coca-cola) ;百事可樂(Pepsi-cola)均既易發音又易記憶,成為世界上最暢銷的飲料標記。我國的“樂百氏”、“娃哈哈”等品牌名稱也因其朗朗上口,深受兒童的喜愛,一舉占領我國兒童營養液市場,成為知名品牌。
4、品牌名稱與品牌標志協調互映
品牌名稱與品牌標志協調互映,容易加深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對品牌的認知和記憶。“雀巢”(Nestle)是廣大消費者十分熟悉的品牌名稱,它是瑞士學者Henri Nestle發明的育兒用乳制品品牌,此品牌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,由于的英文含義有“舒適而溫暖地安頓下來”,“偎依”等意思,與英文Nest(雀巢) 是同詞根。所以,在中文中一并譯作“雀巢”。
5、符合傳統民俗,為公眾喜聞樂見
由于世界各國的歷史文化傳統不同,語言文字不同,風俗習慣不同,價值觀念不同,審美情趣不同,對于一個品牌的認知和聯想也有很大差異。所以,品牌名稱和品牌標志要特別注意各地區、各民族的風俗習慣、心理特征和思維模式,力避某些隱喻及不妥之處。出口商品的品牌更要予以注意,最好能針對目標市場的特點專門命名和設計,切不可將國內品牌直接變為漢語拼音文字,如果用意譯或音譯,要注意其在外語中的含義是否妥當。